中新网2月17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前“中钢”董事长林文渊替吴淑珍代垫款项购买元大“一品苑”豪宅,强调系基于人情事故且难以推辞才会先行筹措。不过,据悉,特侦组就“一品苑”购屋案,朝向与元大并购复华金有无对价关系,至于林是否替吴淑珍代垫购屋款及其资金来源,特侦组将进一步调查。
办案人员透露,林文渊欲以“代垫款项购屋”说法,撇清替扁家洗钱或“账房”的角色,但实际上,他系被人检举涉嫌充当扁家与企业间的桥梁,经手企业界对扁嫂的“政治献金”而列他字案被告,目前虽未掌握他购屋款项的资金来源,但记者会部分说词与元大马家等有关证人有所出入。
据了解,元大马家二少马维辰去年11月27日在特侦组作证时,将林文渊买一品苑说成买了四户,其中两户是吴淑珍委托林文渊所购买。后来去年12月,马维辰带着一品苑再到特侦组作证时,才发现原来包括林文渊帮吴淑珍买屋的部分,林文渊是买三户一品苑,而不是四户。
据了解,元大建设提供给特侦组的一品苑客户签约数据显示,林文渊共向元大马家购买三户一品苑豪宅,其中最先的两户是代吴淑珍所托,以每坪新台币56万元的价格买进,其间并代吴淑珍代垫房屋款17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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