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明星为何蓬勃发展
即便网友将这些“山寨明星”的真实身份一一揭底,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他们的“市场价值”。 照样有商家为了节约广告开支,让这些人梳起与明星一样的发型,做出一样的表情,模仿一样的声调,为他们的产品或企业做广告。而这些产品在做了类似广告之后,在市场上也确实取得了比之前更好的收益。
据称,周杰伦的团队正在调查相关情况并表示不排除会告上法庭,但这些都不能阻止“山寨明星”的蓬勃发展:使用“山寨明星”的企业多数并没有太大名气,而一旦与正版明星发生了诉讼,对他们来说反而提高了知名度,正达到了他们的广告目的。
是草根精神还是假冒伪劣?
一定程度上,“山寨明星”的出现在普通网友尤其是青年网友中普及和强化了“山寨”概念,使这个原来只在业内人士和少数人中间流行的概念成为一个热门词汇,它使更多人开始关注“山寨现象”,但也激发了关于“山寨现象”的争论。
其实,在很多崇尚“山寨”精神的人看来,所谓的“山寨明星”是对“山寨”的误读。一位网友很痛心地发帖:“山寨代表的是我们的草根精神,代表的是我们对大公司垄断和霸权的挑战,代表的是机动灵活,而不是假冒伪劣,这些靠着一张类似明星脸骗钱的人不配叫山寨!
但也有人反驳说,所谓的“山寨”就是假冒伪劣,“再逼真的模仿也是抄袭,再相似的李鬼也是鬼,山寨代表不了创新,正常健康的市场经济必须在规则下竞争,不能允许山寨横行!”
某媒体则针锋相对地表示:“保卫山寨,保卫的是一种日渐丧失的自由精神,这种丧失,有的时候是自我的放弃,有的时候是霸权的结果。 ”
法律之争
山寨明星是否侵权
那么,“山寨”究竟是否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呢?
有网友指出,这些厂家在产品标识、宣传口号等方面误导消费者,还请人假冒明星,存在明显的欺诈消费者的嫌疑。
不过,也有不少人认为,这些乡镇企业花了最少的钱却达到了最好的宣传效果,这种广告本身就是成功的营销案例,而且,他们只是打了“擦边球”,并没有真正打出明星的名字,从商业角度来讲,无可非议。
有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山寨明星拥有自己的肖像及姓名,代言产品并不违法,也不侵犯明星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当然,如果山寨明星明知代言的产品涉嫌违法或侵权而继续代言,则可能构成共同侵权或欺诈。
专家分析
虽不侵犯肖像权
但构成商业欺诈
为了更好地分析“山寨明星”现象,记者专门采访了法大律师事务所主任于云斌律师。
于云斌律师分析说,“山寨明星”是以其外在体貌形象特征与某一公众人物或明星相似,使人在通常条件下难以与该明星区分,以致误认为就是该明星。 “山寨明星”实质就是与真实明星外貌特征及动作特点相似的人。根据肖像权的法律含义,“山寨明星”的肖像权是独立的、天生的,肖像权利人有使用、处分其肖像的权利,应当受到法律;。因此,从一般意义上讲,“山寨明星”对某产品作为形象代言人,构不成对他人的肖像侵权。
虽然不构成肖像侵权,但于律师认为这并不代表这些“山寨明星”就能钻法律的“空子”。
他认为,法律的功能就是要维护公正公平的社会秩序,“山寨产品”、“山寨明星”、“山寨明星代言人”等,当进入社会并影响正常的消费和交易,就需要法律对此进行规范。由于现在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也无判例予以示范,只能从现行的法律中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于云斌律师分析说,“山寨明星”,是基于自己的外在体貌形象特征与某一公众人物或明星相似的特点,为了某种经济利益而模仿明星从事某产品的代言人,故意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应当构成不正当竞争和对消费者的商业欺诈。
比如,故意模仿刘翔的人,明明从未从事过跨栏运动,却故意穿上与刘翔相似的运动服,并且是在栏前,做着与刘翔相似的动作,来宣传某一产品,其目的就是让人们误认为该产品的形象代言人是刘翔,利用刘翔在人们心中的形象,推销其产品。
这种行为,对竞争产品的生产销售商来说,凭借真实的明星对公众的影响而搞假冒“明星”来宣传,其资金投入与正常的明星代言的严重失衡,属于不正当竞争。
对竞争广告商来说,“山寨明星”所模仿竞争广告的创意,有侵犯著作权的嫌疑。
而对消费者来说,他们则存在故意借公众人物的影响误导或欺诈行为,是民法所禁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记者 周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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