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创意旗号哗众取宠
网络载体应承担什么责任?
绝大部分恶搞作品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在网络上发布和流传。有网友提出,如果网站不提供舞台,恶搞恐怕也难成这么大的气候,正是通过网络这个平台,甚至通过有些网站的推荐和炒作,恶搞作品才不断地得以扩散。
一位专家表示,最初的某些恶搞作品确实思维比较独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但现在网上大量的恶搞作品已经形成了模式化的生产套路,这样的东西越来越多,给人的感觉就是黔驴技穷,无聊至极,而提供舞台的网站也难逃哗众取宠之嫌。
某网站曾经做过这样一项调查:对“您认为出现这么多‘恶搞’、丑化的事例,原因是什么?”45%的网友选择的是“打着创意的旗号哗众取宠”,还有37%的网友选择的是“吸引眼球,追求商业利益”。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商业网站在恶搞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彭波提醒网络经营者,有两条底线绝对不能突破,一个是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道德底线;一个是法律的“红线”。如果你经营的网站提供恶毒攻击,成了侵犯他人权利的舞台,经营者同样负有法律责任。
上海市互联网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李乃勤表示,由于互联网更新太快、涉及面太广,成熟的管理还需假以时日,所以自律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倍显重要。
恶搞背后的原因值得反思
良性网络文化如何构建?
恶搞对文化传统会造成什么危害?为什么恶搞会如此风行?专家们对此进行了“会诊”。
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许耀桐认为,有些恶搞涉及到政治造谣、经济牟利、法律侵权等诸多问题,但首先是违背、破坏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问题,是对社会核心价值观的颠覆。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副所长李祖明认为,如果说最初有些恶搞只是侵犯了个别人的名誉权或著作权,那么现在对大量经典作品的恶搞,其实已经侵犯了包括“恶搞人”自己在内的中国文化根脉。
肖复兴则表示,我们应认真反思恶搞背后的文化原因。恶搞有文化“戏谑”的成分,它的出现和流行,与年轻人受到上一代人的文化“压迫”有关,再加上社会转型期存在的某些不公现象,一些年轻人往往想借此渠道发泄一下情绪。随着和谐社会建设的推进,这种文化中的不和谐音自然会消失,他对此表示乐观。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院长曹卫东认为,恶搞与当前两种思潮紧密相连,一是消费主义:认为一切都是消费品,价值观念、意识形态也都拿来消费;二是庸俗主义:以恶俗为美,迎合低俗的审美品位。重要的是要鼓励优秀的网络文化作品问世,你“恶搞”,我“善搞”,才能有效地抵制这股风潮。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书记陆士祯也表示,我们可能需要从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文化背景去认识恶搞,不能简单地看问题。她建议,要帮助青少年学会正确使用网络,学会珍惜网络传播形式下的发言权,唤醒他们心中的是非感、正义感。因为网络道德、网络秩序的构建主体,依靠的还得是青少年。
来源:《人民日报》,作者:刘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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