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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前天从深圳社保局获悉,深圳市把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深圳市七万名在校大学生(包括民办学校)不论户籍,只要个人每年缴费75元,就可以参加少儿医疗保险,享受少儿医保待遇,最高支付限额达20万元。
深圳社保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根据国家的相关指导意见,深圳市社保局出台了在校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深圳在校大学生按照《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自愿参保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个人缴纳75元,财政补助75元,在入校时由其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并由学校代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参加医疗保险的大学生是指由深圳市教育部门认定的在深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没有户籍差异。
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后,其现有的日常门诊保障维持不变,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保险待遇,在住院时发生的起付线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或每次大病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5000元以下部分由少儿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部分,少儿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5%;10000元以上部分,少儿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在少儿医疗保险年度内,少儿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达20万元。
深圳市社保局统计,目前深圳约有7万名在校大学生(包括民办学校),深圳财政将为这些大学生参保每年支付525万元。 (欧阳四平 蒋佳元 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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