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7月2日,沈阳市27名有丰富经验的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领导被聘任为8家省级医院和18家市级医院及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的安保工作副院长,指导医院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其中一项重要职责为,指导医院处置医患纠纷,打击扰乱医院秩序、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闹事行为。(7月4日《中国青年报》)
我国的《警察法》中有明确规定,人民警察不得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警察拥有法律赋予的特殊执法权,只有为全体公众服务才会有公正性可言。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领导被聘任医院的副院长,似乎有警察专门给医院当“保镖”的嫌疑,在处理医患纠纷时,他们的身份首先是警察还是副院长就是一个问题,执法的公正性难免会受到怀疑。
一些医患纠纷中出现的过激举动乃至不法行为,我们显然是不赞成的,公安机关也应当依法及时制止。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不少医患纠纷是因为现有解决渠道不通畅,或者解决机制不被人们所信任,才逐渐走向难以收拾的地步,这其中也不排除有涉事方信奉“事情闹大了才好解决”。事实上,既是警察又是医院领导的奇怪组合体,反而有可能激化矛盾。(李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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