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8日电 23岁印佣与13岁男少主同房生活多年,对少主渐生情愫,无奈不获女主人续聘,离港在即,终难忍心中爱慕之情,趁少主熟睡之际亲吻他,女主人即报警求助。印佣昨(27日)于香港观塘法院,承认一项非礼罪,被判监14天。
身材娇小的被告名ELIS-DWI-KRISTINA(女),辩方律师求情指其家人居于印尼,并将于下月2日回乡。被告只是亲吻受害人的嘴唇,侵犯程度非属同类型中最严重的个案,强调被告强吻受害人,只出于她的爱慕之情。但表示不明被告进一步的动机,要求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提取心理报告后,才考虑如何判刑。胡官则响应,被告即将被遣返,提取报告并非合适的做法。胡官续称,考虑到案情特殊,受害人的年纪亦小,虽被告的行为纯粹只有亲吻,惟没有不作判以实时监禁的理由。
案情透露,被告自05年始,在一个寓所内,为柴姓女主人担任佣工,晚上则会与男少主同房而睡。但柴于本年失业,遂决定于本月2日将被告解雇,并通知她于1个月后离职。
被告与少主离别在即,苦恋之情难以相告,终于本月24日晚上,乘2人同房之便,在少主熟睡时,亲吻他的嘴唇长达两分钟。其后少主被弄醒,被告仍不罢休,捉着少主的左手不放,继续强吻他约20秒,少主不甘受辱,推开被告欲夺门而出,但仍受被告缠绕强吻30秒。
其后少主惊惶逃离,冲进厕所清洗“受辱之唇”,继而哭泣起来;少主向母亲哭诉事件,柴遂质问被告,她却否认犯案,并辩称少主做梦而已。事后柴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