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十月二十五日电 (辛成)明知自己患有性病,还在一夜之间连续与两名嫖客交替发生性关系。二十二岁的“洗头妹”李娟(化名)二十四日被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性病罪,一审判处拘役五个月。
被告人李娟,女,温州市苍南县人,今年四月到杭州打工,在一家美发店进行卖淫活动。八月五日凌晨二点,李娟在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性病的情况下,却和另外两名“洗头妹”以每人三百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台”,和三个嫖客在本市江干区一家大酒店的套房内发生性关系,当天早上被例行检查的民警抓获。
据被告人李娟所述,其卖淫的套间有两个房间,当时她和另一名“洗头妹”黄容(化名 )在里间的大床上分别和金某、陶某发生性关系,随后应“客人”要求,被告人李娟和黄容进行了交换,分别和同床的另一名客人又发生了关系。
被抓获前,被告人李娟一直在打针进行梅毒的治疗,但还没痊愈。据了解,去年九月,被告人李娟发现其手掌上长出了一些小疙瘩,经苍南的一家医院检查,诊断其得了梅毒。由于被告人李娟当时还未卖淫,因此她断定梅毒是其男友传染给她的,遂与男友分手,并到杭州浙一医院配了十四支治疗梅毒的针剂进行定期注射,至被抓获时已注射了十一支。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娟明知自己患有梅毒这一严重性病,仍进行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